2月18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件,8人因倾倒98吨危险废物油泥被判处2年至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油泥倾倒现场(法院供图)
2月18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件,8人因倾倒98吨危险废物油泥被判处2年至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宁夏某公司系能源化工企业,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为危险废物。2021年5月,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与张某甲签订《储油罐租赁协议》,约定张某甲租赁该公司油罐1个,并负责清理油罐内沉积物。但实际上张某甲随后伙同他人将油罐中的油泥清理出,倾倒在灵武市马家滩镇一处荒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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