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14日,内蒙古发改委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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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明确了6大类24项重点任务——建设循环型工业体系、建设循环型农牧业体系、建设循环型服务业体系、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、加大水资源循环利用、积极融入区域大循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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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规划提出了7项重点工程与专项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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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、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、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、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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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到2025年,在东、中、西部分别建设2—3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自治区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工程,争创1—2个*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。在东、中、西部分别建设2-3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示范试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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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到2025年,争创1—2个*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2—3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,培育2—3家具有较强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、掌握核心技术、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利用骨干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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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到2025年,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,引导形成1—2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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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要求,到2025年,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及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,主要资源产出率较2020年提高约20%,单位GDP能源消耗、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5.5%、16%左右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%,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0%,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%,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%,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65%,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8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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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区域大循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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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加快融入京津冀蒙区域协同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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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积极融入西部大开发战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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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蒙东地区与东北振兴协同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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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实施以中心城市和主要城市群带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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